济南市国四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补贴方案》),鼓励引导车主提前淘汰所属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,降低更新车辆的成本。 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国四非营运柴油货车(未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》,含牵引车,不含专项作业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等)提前报废更新,分两种情形予以补贴:仅提前报废的,可领取报废补贴;提前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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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8:33:26